摘要 :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起重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本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致潜在投标人: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拟采购100/40双梁桥式起重机一台,就该设备采购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说明
招标货物名称:100/40双梁桥式起重机一台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
三、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或光盘)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本次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以内;
2、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4、近10年国内有同类型生产线设计、生产制造、应用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5、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并拥有先进的性能试验设备。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取证等,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制造、安装资质。
6 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制造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制造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 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使用性能全面负责;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04月2日至 2021年04月13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三楼机动技术部办公室(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
开标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机动技术部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3日17点,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报价唯一。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www.lgtdsy.com/html/zhaobiao/查看招标公告。有意向投标人向联系人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不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交款详见“十、交款方式及要求”。
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月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告知。
。
。
。
2021.04.02-设备招标公告-100吨起重机(1).pdf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换一张 |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