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
钢渣超细粉项目
招 标 公 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本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致潜在投标人: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简称双山公司)钢渣超细粉项目,确定在双山公司区域内进行投资和建设。现将该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招投标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设备招标内容共一个标段分为下列六部分:
①调配站部分:包括磁带式除铁器、风机、振动筛、收尘器、提升机、气动两路阀、称量喂料机等机电设备(含配套电机及水系统管道)
②钢渣预粉磨部分:包括立磨机及选粉系统、永磁带式除铁器、震动喂料器、通过式计量称、提升机、热风炉、稳流仓、收尘器、工艺风机、电动百叶阀、翻板阀等设备(含配套电机及水系统管道)
③半成品料仓部分:包括提升机、斜槽风机、收尘器、风机等设备(含配套电机及水系统管道)
④钢渣终粉磨部分:管磨机、斜槽风机、传动装置、风机、取样器等设备(含配套电机及水系统管道)
⑤成品料仓部分:提升机、风机、收尘器等设备(含配套电机及水系统管道)
⑥皮带输送机安装:资源公司来料皮带、铸余渣来料皮带、立磨上料皮带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钢渣超细粉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 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资质证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及拟参加项目施工的相关人员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及扫描件以备查证。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或光盘)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本次招标内容在其资质许可范围以内;
3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 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5 近10年国内相关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有建造师证书及5年相同职位工作经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1日至 2021年9月8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为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三楼机动技术部办公室(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
开标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机动技术部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8日下午17:3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报价唯一。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不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交款详见“十、交款方式及要求”。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告知。
九、交款方式及要求
招标人账户名: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钢城支行
账号:1617011019245000278
联系电话:0531-76821343
(二)标书费交款方式及要求
交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交入上述账户。
交款应注明投标项目;非投标人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及要求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交入上述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
十、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人。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pharao@163.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其他事项:未尽事宜及招标说明中需要咨询的问题,请联系下列人员
负责解释:
双山陶土加工公司:李书明 13563469968
机 动 技 术 部: 刘晓亮 155634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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