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提升机招标书
第一章 投标技术要求
一、标的设备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提升机 | NE-200 | 1台 | 25天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里辛镇资源利用分公司 |
二、招标项目简介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现需采购提升机一台,用于钢渣尾渣提升输送。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节能降耗、便于维修。投标方要详细说明设备的组成、主要构件的品牌型号、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生产能力等指标。
质保条件 :一年。
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小时处理量:200吨
传动方式:链式
进出料口垂直距离:34.5m
传输物料:钢渣尾渣,颗粒300mm以下,部分较细。
四、详细注明优惠条件
五、售后服务
投标方详细阐述质保、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价方式及要求
报价采用纸质的,需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采用加密PDF文件格式的,发送到指定邮箱,在开标时提供密码。
七、交货地点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院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具有法人资格,由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
1.3厂家直接投标或具有厂商出具产品销售授权书投标者,制造商须具有本行业成熟的设备研发、设计、制造的经验,在中国境内具有业绩。
1.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应有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1.2投标书部分应包括: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规格、技术参数表
4)投标方的资格声明
2、投标报价
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2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2.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3.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3.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至时间(2022年1月14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机动技术部,或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联系人。
四、其他事项
1、交货周期:
投标人如中标,则成为供货方,按合同要求供货,延期则视为违约。
2、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30%预付款,发货前支付30%发货款,货到验收一周内支付30%货款,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如有偏离请注明。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 初皓好
15588958803
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机动技术部王浩然
0531-76820903 15563402623
电子邮箱:342632269@qq.com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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